2024-013 瑞华泰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泰 公告编号:2024-013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
l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4月19日
l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4月1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4月19日
至2024年4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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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累积投票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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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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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6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7 |
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
√ |
8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9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1 |
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2 |
关于修订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
√ |
13 |
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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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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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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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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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3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5、16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股权登记日 |
A股 |
688323 |
瑞华泰 |
2024/4/12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登记时间:2024年4月15日9:00-11:30,13:30-16:30
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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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