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3 瑞华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88323           证券简称:瑞华          公告编号:2025-023

转债代码:118018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l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瑞华)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嘉兴瑞华

l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9,268.75万元,未发生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l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l       本次担保经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于近日浙江平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乍浦支行(以下简农商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向农商银行申请贷款、票据贴现、承兑、信用证、保函及其他授信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公司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可对在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包括新增或新设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322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本次公告的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嘉兴瑞华泰薄膜技术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9319

(三)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港区市场西300

(四)法定代表人:汤昌丹

(五)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开发、生产经营:4微米200微米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航空航天舰船特定环境应用聚酰亚胺薄膜、高频低介电聚酰亚胺电子基膜、高铁及风电长寿命耐电晕聚酰亚胺复合薄膜、低温超导和核能特种绝缘聚酰亚胺薄膜、光学级透明和白色聚酰亚胺薄膜、热塑性聚酰亚胺复合薄膜、高储能电池聚酰亚胺隔膜材料;提供有机发光半导体显示用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电子屏蔽复合薄膜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射频和电子标签复合薄膜材料技术解决方案、热管理基材和防护材料技术解决方案、微电子封装聚酰亚胺材料技术解决方案;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及应用的制备技术和装备的设计研制、生产经营和技术服务;研究开发智能、传感、量子和石墨烯薄膜新材料技术和产品;研究开发柔性显示、智能穿戴和薄膜太阳能新材料技术和产品;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股权结构:嘉兴瑞华泰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41231

(经审计)

20231231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1,059.35

162,434.10

负债总额

124,640.58

112,972.31

资产净额

46,418.77

49,461.79

项目

2024年度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16,006.30

8,067.60

净利润

-3,043.02

-299.29

审计机构名称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负债总额和资产净加总后的合计数与资产总额存在差异,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

(九)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十)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农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合同项下嘉兴瑞华泰应承担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清偿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担保的范围包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债权人的所有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融资过程中发生的垫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应付费用和实现债权及担保权利的费用等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上述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在公司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为第三方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59,268.7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2.84%23.1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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