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华泰

股票代码:68832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达科睿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广场23-1-265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2810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公司”、“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瑞华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本报告书、本报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瑞华泰、公司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达科睿华

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达科睿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 

除非特别指出,指人民币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达科睿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GJP40T

成立日期

20171226

出资额

35,035万元人民币

合伙期限

20171226日至20371225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张继周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广场23-1-265

经营范围

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主要负责人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达科睿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继周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中国

深圳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系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身经营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根据公司于20226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达科睿华拟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数量5,400,00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3%。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除上述尚未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达科睿华没有其他未完成的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未来12个月内如有增持或减持计划,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达科睿华持有瑞华泰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5.5556%,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期间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达科睿华

集中竞价

2022718

202288

25.28

30.24

450,100

0.2500

达科睿华

大宗交易

20227262022810

24.20

27.45

550,000

0.3056

合计

1,000,100

0.5556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

 %

持股数量 

(股) 

占总股本比

 %

达科睿华

合计持有股份

10,000,000

5.5556

8,999,900

4.9999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

10,000,000

5.5556

8,999,900

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的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等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截至本报告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证监会或者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达科睿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2022810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供投资者查阅。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华美工业园

股票简称

瑞华泰

股票代码

6883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达科睿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扬帆广场23-1-265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增 加 □ 减 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否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R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赠与 □

其他 R(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持股数量:   10,000,000                 

持股比例   5.5556%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A  

变动数量:      1,000,100              变动比例        0.5556%  

变动后持股数量:      8,999,900       

变动后持股比例      4.99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2022718日至2022810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12个月内继续减持

R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R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合伙人(上海)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达科睿华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签字                               

 

 

 

日期: 2022810